【推荐】生产计划汇编九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计划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计划 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 ……此处隐藏11540个字……效果。于11月26日-12月9日共分四期进行新《安规》宣贯培训学习,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切实做到:安规学习百分之百参加,安规考试百分之百合格,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
三、结合春秋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自查活动,以确保不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为首要任务,以确保员工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为基础。工作的重点以设备外查消缺为主,内查安全管理为辅,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对电网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消缺工作,共有24个班组(所)参加春秋查工作,共投入人力113人,动用车辆630台次,投入维护资金48.86万元。在春秋查中共发现设备缺陷1208项,其中重大缺陷74项,对发现的缺陷已全部进行了处理。在春秋查中各级安全员认真负责,安监部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坚决杜绝“三违”操作,通过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为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保证,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职能作用,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向着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管理迈进。认真组织学习五原电力公司“4.6”人身死亡事故和鄂尔多斯电业局“9.14”农电派遣工人身触电事故通报, 并结合典型责任事故案例和以往农电系统九起人身事故案例的深刻教训,深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形成层层抓安全责任落实,人人有安全指标任务的安全保障格局。
五、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综合办公楼和各供电营业所悬挂安全旗和“安全月”主题标语。组织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学习讨论电力系统发生的事故通报,结合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和实际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参加了旗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不仅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而且有效地杜绝了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把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了实处,切实保证了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六、严格履行乌农电[20xx]45号《关于下发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抢修、维护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农电系统小型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强化现场“作业小组”和“工作任务作业单”以及“工作任务派遣单”的监督管理。针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防范弱点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明纪律执行力度,严肃制度贯彻落实,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保障电网稳定运行。
七、重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防止人身事故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作用,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得到正确实施。特别是对重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通过开展班前、班后会;施工“三措”的编制、执行;做到班前交底,班后总结,把班前、班后会同执行“两票”、危险点预控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施工现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容易失控、引发人身事故等问题,分管领导、安监人员始终如一,坚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细化到具体操作中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切实实现闭环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八、为了全面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各部门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汛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责任落实到人,保证电力设施安全度汛。根据迎峰度夏工作计划,公司召集了由生产、技术及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迎峰度夏专题会议,针对夏季高温设备易发事故的特点,全面排查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并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电网设备夏季安全稳定地运行。
九、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保证六十大庆期间安全可靠供电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公司党政领导为组长的保电领导小组和应急抢修小组,加强组织、统一指挥、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形成了全员参与良好的安全氛围和有效的保电局面。并按照事故预想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位员工无违章、无疏漏、责任明确、尽职尽责。在大庆保电期间,按照组织分工坚守岗位,保障安全生产指挥系统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建国六十周年保电任务。
十、为了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出成效,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执行领导负责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结合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公司职工的法制教育,有力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开展了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措施,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
十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消防意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使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公司将交通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在年初制定了交通安全工作要点,与车辆所属部门和每位驾驶员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提出安全文明行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了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了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和人员三落实,引导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做到了单位全年无责任事故。
十三、为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实现“平安20xx”的目标,从11月12日—12月31日,开展了“平安50天”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期间,公司领导与各生产部门签订了责任状,保证活动奖罚分明;通过大力宣传贯彻新《安规》,扎实做好“无违章班组”和“无违章个人”创建活动。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进行专项督查,严防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设备防寒、防冻和防污闪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度冬;认真排查安全管理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安全性评价整改力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每个人的安全责任,使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统一,责任上层层落实,增强了“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的思想意识。将“安全生产年”活动融进安全风险管理、安全应急管理、反违章活动的全过程中,使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真正在能控、在控、可控之中,为创造安全、和谐的电力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