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20 22:04:10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4篇)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4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2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和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的相继出台,给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崇义县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为主线,以完善计划生育执罚监督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新路子。现将我县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主体,为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一是明确了执法主体。根据省《条例》规定,明确县人口计生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主体。二是明确了执法权限。县人口计生局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二孩生育证审批,对下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等权限;乡镇人民政府具有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免费注册登记,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查验等权限,做到了权限明晰。三是明确了执法职责。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各股室按照业务特点,将依法行政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规范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一是健全规章体系。根据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和

其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规范,制定了执收执罚财务监督和审计、错案追究、检查、公示等制度,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基层管理工作规范》等业务工作规范,明确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以及监督办法。二是统一执法文书。全县统一印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等多种执法文书,实行了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对备案发现的不规范或涉有违法、侵权内容的文件、制度、合同及时进行了纠正或废止。三是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对领取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坚持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政策界限,及时免费发放。对不严格执法或在工作中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四是依法落实各项政策。完善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了处理处罚;对违法生育子女的,依法 ……此处隐藏3448个字……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确保了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专干例会、专题培训和局务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也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策法规科布置自查方案和迎检措施、各街道具体落实自查任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政策落实,投入到位,为落实好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区级按人均 8.88 元投入到位,街道按人均2元投入到位。落实了农村人口、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均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建设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在月会及专题培训班上,对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和驻区单位、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级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全区计生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同时,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召开例会4期、举办驻区计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30余人次。

(四)积极宣传,制度上墙,营造了有利于计生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并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定购和印发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册;二是在办证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范围等内容;三是向群众公示奖励扶助人员、批准再生育人员等情况;四是与村(居)共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展板,建立规范化的宣传专栏,印发 “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电话服务卡。既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又做到政务、村(居)务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及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科学、文明、进步的先进生育文化观念得到广泛传播。

二、切实做到五个“新”

(一)工作理念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这一理念已成为我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宗旨;二是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三是工作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依法行政迈出了新的步伐。我区从20xx年开展“五清理五落实”、20xx年 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专题培训,提升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二是坚持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作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环节,实行考核评议;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居)务公开,增强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缩短再生育审批70天的时限办理再生育审批;五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人员的处理做到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行政处理(罚)案件合格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70%以上;六是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按文书档案要求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理案件、再生育审批案件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七是认真开展行政告知工作,对一孩和再生育、违法生育妊娠对象的告知面均达95%以上。全区计生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的事件发生。

(三)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新的完善。区政府出台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子女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学费补贴方案,对户籍在我区并就读x区职业联席会成员单位中中等职业(学历)学校的所有高、初中毕业生实施定额学费补贴;认真落实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政策,全区将独生子女低保户、重残(死亡)家庭和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拿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积极落实市计生委等五部门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在蓉企业、个体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调查、登记并积极宣传、督促落实奖励金达60%以上;区计生、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均建立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倾斜,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进行“造血式”帮扶,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近年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促管理,完善服务机制,实行人性化服务。一是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二是依托社区计生服务站为9661人次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免费“三查”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28人、人流2人,同时进行生殖健康、性保健等咨询服务与指导。三是普及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指导流动人口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措施,使其真正享受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程序认真自查和清理。

(五)创优活动得到了新的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了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为: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的知晓率得到提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得到转变;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通了“绿色通道”;在区政务中心民政大厅开设了全市第一个优生优育咨询窗口,进行宣传和《免费婚检卡》发放,由政府买单,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x区户籍,并在x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x区新婚优生健康服务卡》,实行免费婚检。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基层计生干部的调整变化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在形式和内容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为巩固我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努力稳定基层计生干部队伍,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