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24-03-13 22:04:21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5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及落实: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重要指标控制: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三、事故处理: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二0XX年三月 日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2

在安全监督管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监督管理,是施工队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落实安全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控制现场安全状态。负责起草作业安全程序,编制作业安全规程。负责所属班组的滚动培训。

2、对具体作业进行风险分析,组织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工人进行安全理念灌输,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4、建立班组安全业绩档案和工人个人安全业绩档案,根据班组/个人安全素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5、参加安全自检、互检活动,进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支持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的其他管理活动。

责任人(签字):签订时间:

施工队长(签字):签订时间:

质安部长(签字):签订时间: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路段内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特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甲方责任

(一)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法职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二)指导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监督乙方路是交通安全责任,提高乙方安全机制运行效能。

(三)严格落实抄告制度,不定时抽查乙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情况,督促乙方对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予配合的,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告诫、通报、组织召开现场会、责令限期整改、抄报等处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乙方对施工路断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以下安全事项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审批的有关安全要求;应承担交通设施维护责任,可以由设施公司、施工单位分解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升官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安全人员,负责施工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建立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制度,组建专职巡查小组,负责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抢修工作,每6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乙方不得擅自迁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因施工损坏的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如遇恶劣天气、车辆碰撞、人为移动设施等情况造成设施破损或移位,乙方应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完成抢修工作,并通知人反馈。

(四)施工工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xx)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xx)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夜间占道的施工项目必须增设照明灯和警示灯具。

(五)施工期间,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一切机械、物品应放置在施工封闭区域内和不妨碍正常交通的道路外,其任何部位不得伸出封闭区外。在封闭区内过夜的机械、物品数量、位置必须在方案中明确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但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内过夜。

(六)施工人员往返施工现场、施工车辆载人、载物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施工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域外活动,确需要横穿公路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辛苦下迅速通过。施工作业人员及进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其它人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作业相关规定。施工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 ……此处隐藏15938个字……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9、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10、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措施

1、对住建局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局安全监管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住建局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住建设局限制其在我县承接业务三个月。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宿松县住建局(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5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甲方本着对乙方安全生产负责的态度和规范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加强管理,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签订的范围及方式:

签订的范围是所辖各劳务施工队,采取层层签订的方式,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和重大事故;

2、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它项目安全检查;

3、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杜绝重大隐患;

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5、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三、具体要求

1、甲方为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者,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办公室为现场安全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现场混乱,对该协作单位处以罚款300~20xx元,直至责令停工。

2、进入施工项目的各协作单位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临时设施必须经经理部安全文明办检验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所有协作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项目公司、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教育”,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所有协作单位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存档备案。

5、各协作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搭设的施工棚架及线路架设,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并经过验收后方可使用。

6、各协作单位要设有专(兼)职安全员,并纳入经理部安全管理之中,按时参加项目安全会议及所组织的安全检查。

7、项目安全目标管理要求各协作单位必须服从经理部的安排,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影响经理部安全目标完成的协作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与100~20xx元处罚。

8、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配电箱、防护设施等不得随意拆改,如有违者,将处以协作单位1000元罚款、个人100元罚款。

9、施工中的临时用电和机械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其安全性,严防漏电,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要灵敏,安全可靠。

10、各协作单位要严格用工管理,不得使用老弱病残和童工,并将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安全部存档备案。

11、各协作单位要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各项管理要求。

四、协作单位负责人职责

1、是本施工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纪律,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做到不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

4、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需事先通知经理部,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及时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督促班组与每个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5、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根据经理部的安全交底向本队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施工前安全提醒,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经理部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7、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8、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9、对分管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严格执行申报,批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

10、、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现场处罚

1、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部安全文明办可依照协议约定报请安全领导小组和项目经理批准,对协作单位处于300~5000元罚款,直至责令停工:

⑴ 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

⑵ 接到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下发的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的。

⑶ 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规程组织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的。

2、协作单位施工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经理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按照细则规定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安全部负责存档备案。

4、本责任书为一年一签。

甲方: 乙方: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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